鄂建协〔2021〕1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69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19〕4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20〕849号》的要求。为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诚信意识,提高建筑业企业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中的诚信力和影响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协会决定组织我会会员企业参加申报诚信典型选树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活动是由自治区社会信用管理中心(设在自治区发改委)牵头举办、组织评审,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和“内蒙古信用促进网”统一向社会发布诚信典型名单,并将相关信息纳入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共享。
二、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条件
诚信企业申报包括:诚信达标企业、诚信示范企业和诚信标杆企业。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诚信达标企业:
1.企业递交申请之日前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诚信经营,在“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公开作出信用承诺,并能积极参与信用建设工作的。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诚信示范企业: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
2.被税务机关认定为A级信用纳税人的;
3.被海关认定为高级认证企业的;
4.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予“和谐劳动关系”称号的;
5.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A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
6.被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评定为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
7.被依法设立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为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
8.自治区行业协会推荐的信用优良企业;
9.应当选树为诚信示范企业的其他情形。
(三)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诚信标杆企业:
被资本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评为A级及更高级别的企业。
三、申报方式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会员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http://fgw.nmg.gov.cn/xynmg/html/)和“内蒙古信用促进网”(http://nmgxycjh.com/)进行在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企业可自行网上申报或与友好合作第三方征信机构——内蒙古立德征信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立德征信公司将免费协助会员企业进行申报;针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立德征信公司可按与协会签订的合作协议价辅助会员企业出具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以及进行免费信用修复咨询并协助完成诚信典型选树申报工作。
请广会员企业积极组织报名参加,争当自治区诚信典型,共同营造“守信者荣 失信者耻”经商环境,形成全社会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赵璐玮
联系电话:0477-5125705
邮 编:017010
邮 箱:ordosjx@qq.com
协会网站://www.inveesible.com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建银大厦1103室
2021年5月6日
0477-5125705 0477-8595705
鄂尔多斯市气象局(伊克昭街市中心医院北)12楼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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