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协〔2018〕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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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协会2018年10月17日下发《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申办中要求对技术工人缴纳社保情况”的调研》后,仅隔一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2018〕45号),因该通知对协会计划调研内容中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将不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由资质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人员社保真实性、有效性签字承诺。故协经过与几家反馈企业沟通后,认为已不具备调研的必要性,故取消本次调研,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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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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