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协〔2023〕24号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绿色施工管理,推进我市建筑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鄂尔多斯市绿色施工工程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绿色施工工程评价条件
1、符合《鄂尔多斯市绿色施工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申报条件;
2、主体结构未完成的在建工程;
3、申报工程应投资到位,且具备绿色施工的条件和环境;
4、在创建绿色施工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新。
5、申报的工程应是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且均同意申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查,复查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6、工程满足条件后,将相关材料补充上报到我会,上会审定无异议后予以公布,并推荐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绿色施工工程。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于6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到我会,逾期不再受理;
2. 过程检查时间:申报单位提出过程检查申请,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过程检查。
三、其他有关事项
文件及附件请从我会网站文件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赵璐玮
联系电话:0477-5125705
邮 编:017010
邮 箱:ordosjx@qq.com
协会网站://www.inveesible.com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康巴什区伊克昭街市中心医院北)12 楼1207
附件1:鄂尔多斯市绿色施工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2023年度鄂尔多斯市绿色施工工程(过程检查验收)申请表
附件5:2023年度鄂尔多斯市绿色施工工程(过程检查验收)评审表
附件8:鄂尔多斯市绿色施工工程项目汇总表
2023年5月12日
0477-5125705 0477-8595705
鄂尔多斯市气象局(伊克昭街市中心医院北)12楼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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