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协函〔2016〕25号
各常务理事单位:
为充分发挥协会领导机构的积极作用,增加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经企业申请,提议增补鄂尔多斯市福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原为理事单位)、内蒙古巨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为常务理事单位)为我会副会长单位。按照章程规定,大会闭会期间,增补副会长单位,要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一时不能召开常务理事会,可以以通信方式征求意见。
为此,特发函,征求你单位对增补鄂尔多斯市福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巨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我会副会长单位,有无意见。有意见请在2016年11月15日前来函、来电向我会秘书处反馈,如未反馈意见,均视为同意。
联 系 人:邬 娜 赵璐玮
联系电话:0477-8595705
0477-5125705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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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气象局(伊克昭街市中心医院北)12楼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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